一阵兵荒马乱——主要表现为瓜奋起抓伤了狱寺君的脸和手臂,连他那漂亮的银发也没放过。我在旁边长吁短叹:“感情还真好呢。”
狱寺君崩溃地喊道:“到底从哪里看出来我和这家伙关系好了?!——喂,瓜,停下啊!”
我小声地笑起来了。他又严厉地制止我:“别偷笑啊!”
才不是偷笑呢,我只是觉得这样也挺好。虽然明天就要迎战密鲁菲奥雷,不过保持良好的心态也很重要嘛。来,让我们一起说:谢谢瓜。
“我才不要谢谢它啊!别挠了!!住手啊——”
狱寺君。从混血池面脸变成谐星了呢。
我们真的该回去睡觉了——我一直在打哈欠,困得只得靠在云雀怀里假寐,回去之前我对男生们说:“别担心啦,大不了就一起去死嘛。”
“完全没被安慰到!古贺前辈你真的在安慰我们吗?!”这是沢田君。
山本君这个可怕的天然黑则轻松地笑笑,说:“哎呀,真是颇具古贺前辈风格的安慰。”
“这根本不是安慰吧山本?!”这还是彭格列十世·沢田君。
我也笑起来,即将脱口的话语却在开口前被突如其来的困意与哈欠逼回喉咙,待我打完这个哈欠,才说:“没关系的啦……我们也会以自己的方式帮助你的,彭格列十代目。”
地下基地莫分昼夜,我却错觉在他眼中望见冉冉升起的日轮。多么——明亮。仿佛奔向未来的热烈金乌,前路在他的眼眸中凝成笔直的线,只管往前走,不需要踌躇与回头。
“……嗯,”沢田君的神色沉静下来,有那么一会儿,他那棕色的眼眸中似乎也跳跃着与超死气模式下如出一辙的火光。那光芒并不冷清,而是温暖地垂过眼底,沢田君对我微笑,他的眉眼、轮廓,乃至于内心,近日以来都变得愈发地坚定,恍惚有几分钢铁般的雏形,“我相信大家,也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打败入江正一,一定能够回到过去。我一定、一定……”
——我会守护大家,不会让任何同伴死去,我们一定会夺回未来与日常。
我的笑意停在嘴角,几乎突兀地想道:他的心还是那样易于读懂。
我要收回我刚才的想法。钢铁的雏形?不,沢田纲吉只是凡人,他没有超人那样的钢铁之躯,也不具备一颗钢铁般冷硬的心。但他确实已然无坚不摧,他具备的是“首领”的雏形。挡在家族成员面前的,永不放弃的彭格列十世首领。
凡人终有一死、凡人无法抵挡命运、凡人是莫比乌斯环上最不起眼的一点。正如神话中西西弗斯永无止境地劳作、无效无望地推动巨石。
——这种话,我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然而又有谁说过,凡人无法手持剪刀,如斩断既定的命运般剪断莫比乌斯环呢?
沢田纲吉手中已经有那把剪刀了。
*
就像我跟云雀约定得那样:我的身体留在彭格列基地,我的意识陪伴他一同迎敌。
既然是精神体,那么自然无法使用匣兵器。我褪下了全部的指环,塞进他的掌心,把匣兵器也借给他。小Q很喜欢小恭,我想这大概是爱屋及乌,就像云豆和他的云针鼠也很喜欢我。
“瓦利亚的指环好像是A级,听说是那个用幻术的小婴儿花了大价钱打造的。”我说,又不免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哀:瓦利亚的彩虹之子玛蒙,十年前我只跟他在指环战时打过几次照面,然而十年后我们或也曾并肩作战。但那不重要,因为他也死去了。
这是一种微妙的、断绝的未来。十年后的同事,我无从得知我们共事的经历,甚至不知道他变成了什么样子,不知道我们如何相识相处,我还没来得及认识他,我们之间或有一段故事,或许我从同事的层面讨厌他,或许我从朋友的层面喜欢他。然而当事人之一已然不在人世,转而奔赴黄泉。
当然我也没好到哪去,我也死了。这个白兰·杰索真是把所有人都害惨了。
悲哀莫名,哀伤无名。已发生的未来、未发生的未来。我想这件事之所以引人叹息,正是因为我连翻开书页、阅读故事的机会都没有,生命便无声而猝不及防地逝去了。
思绪纷乱,却在战时显得不合时宜,一切个人情绪都如鸿毛,我看见云雀接过那枚瓦利亚戒指,神态平静地将其推入指根,他本就生得清冷美丽,此刻唇角未动,眉眼便无端显出几分冷凝,“希望它能承受住我的炎压。”他说。
“应该吧?”我想了想,“瓦利亚那个Xanxus的炎压也挺恐怖,不是说他的火焰是愤怒之炎吗?再说这戒指这么值钱,要是扛不住,那玛蒙在地底下也会天天流泪的。”
我想他应该不会。这个笑话又变得地狱起来了,对不起啊,玛蒙,阿门。
不过我都死了瓦利亚还没把我的指环回收再利用吗?独立暗杀部队还真是财大气粗啊。
无论如何,总比他那一兜子三流戒指强。一想到他收拾得那么帅,考究西装精致的口袋里却叮叮当当地装了一堆戒指,我就很无情、很不厚道地想笑。
我的精神体跟着云雀一起出发了。
我们在密鲁菲奥雷自以为的“彭格列基地”入口守株待兔,居高临下地望着敌对家族的部队如成群结队的虫蚁般涌入视野,云雀轻盈地踩着她们头顶的铁网,每一步都走得很稳,正如最强的云之守护者从来都稳操胜券地面对每一场战斗。我则次第扫过敌人手上的戒指,无不遗憾地想道,怎么一枚云属性的也没有?这不白来了吗,战后拾取敌人的掉落物才是战斗的精髓啊!
敌人看不见我,她们眼中只有云雀,因为我只是一道意识的残影,实则投影于云雀的大脑当中。如果我想,我当然也可以让对方看见我,但没那个必要。她们看云雀侧头和我——一团空气——讲话,只会觉得彭格列的云守得了精神病。
我的身体留在彭格列基地的技术室内,被安放在强尼二身旁,一心二用、一脑多用,将云雀这边的战况直播给基地,还顺便监测地上的状况。
我就说我的能力真是太好用了,不愧是彭格列的最强大脑。
我看着云雀像砍瓜切菜一样将密鲁菲奥雷的杂鱼依次咬杀。迄今为止,对面还没出现能让他严阵以待的敌人,为此他一直兴致缺缺,堪称机械地重复挥拐的动作,一遍又一遍。浮萍拐泛着几可照雪的寒光,每当那冷光遽然削过,都会倒下成群的敌人。但他战斗的姿态、他本人绝无令人联想到“机械”的可能,我想机器人不会有他那么美,世人认为他冷清,几乎不近人情,而我说他艳丽。他每一次挥臂、每一次抬手都流淌着一种轻盈流畅的、杀气四溢的锋锐美丽,近乎一缕旖旎的艳影,一团冰冷跳动的焰火。
有人畏惧他的杀意,退避他的锋芒。浮萍拐并非多么锐意逼人的武器,却在他手中冷冽如刀锋,或比剑锷更为锐利清寒,但你知道在他进攻的每个瞬间,我心里想得是什么吗?我想得是:他那锋利的攻击性足以使我的心肺燃烧。
苯基乙胺泛滥,去甲肾上腺素飙升,脉搏与心跳激增。世人说这是爱情激素,我不否认。人是经遭开化的兽,我想我仍然保留了兽类的本质与本能,我的幼驯染是悬于刀尖的艳丽血珠,而他绝不会干涸,也绝不会生锈。愈是危险愈是迷人,他那招招见血的暴力反而致命地吸引着我,或有一日,我的胸膛也将自发地撞上那美艳尖锐的锋刃。
我说过,为他去死、为他而死,那都很容易。死亡对于我这样的懦妇和胆小鬼而言再轻易不过。但我愿意为他而活,也清楚他的锋芒不会将我刺伤。
胆小鬼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假如以此定论,那我作为胆小鬼似乎过于勇敢。我不害怕棉花,也不惧怕受伤。
云雀恭弥是我的棉花吗?
我为云雀解决了雷属性以外的密鲁菲奥雷成员。彭格列十世云守强悍得令人发指,长时间的拉锯战于他而言无伤大雅,成群结队的老鼠却会无尽地消耗他的体力,消磨他的时光,而那毫无意义。
在密鲁菲奥雷已知的情报当中,彭格列的云之守护者云雀恭弥并不是一名幻术师。而寻常的幻术师,又或者说大多数幻术师都无法做到在瞬息之间抹杀敌人的清醒意志。她们的眼前并未出现似真亦假的幻觉,只是大脑毫无征兆地停摆,纷纷倒地不起。
“睡吧。”我轻声细语地道,声音直达云雀的大脑,这是唯我们两人得以听闻的密语。
他看了我一眼——我思维投影所在的位置,很轻地笑了一下,眼中冷锐尚未褪去,仍然如同一阵势不可挡的寒潮,宛若清光笼罩的凛冬湖水,“对我来说她们只是老鼠而已,弱小得一脚就能踩死,你没必要做这些事,看着我咬死她们就够了。”
“但我想这么做。”我说,“我想和恭弥并肩战斗,我想为你抹消这些老鼠。”
换作别人这样“帮”他,以他的骄傲和自尊,说不定会直接痛击队友。但这么做的人是我,他当然不会痛击我,况且十年后,他的脾气也好了很多——但我想他还是会痛击队友的,即便是时光也无从磨灭这个人的傲气。
维吉尼亚·萨提亚认为,高自尊的人往往拥有内在的安全感,能够欣赏自己的长处,接受自己的弱点,也能为自己的决定负责,这种人具有较高的独立自主性和适应性。
我想云雀恭弥就是这样。
他从不会感到不安;他乐于接受自己的短处,因为那意味着进步性,意味着翻越它之后他将更加接近完美。他的自尊心像是带着尖刺的球。
云雀恭弥轻轻地哼了一声,像是一抹淡笑,那笑意本该浅薄而浮于表面,最终却没入眼底,“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