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蒙赶到中心商场的时候,乐队其他几个人已经站在舞台上开始调试音响。
三月八号妇女节,南城市最大的中心商场搞了一个活动,连续三天请乐队过来进行现场表演。舞台虽然是临时搭建的,但是布置得十分精致时髦,远远地看过去,像是一个打开的蛋糕盒子。
“阿蒙你最近怎么回事,怎么总是踩点到?”阿祥从架子鼓后面探出脑袋看向邬蒙。
邬蒙给手里的电吉他插上电,头也不抬地说:“学校离这里有点远,赶上晚高峰了,有点堵车。”
丁丁挑挑眉,有些意外:“怎么最近这么爱学习,三天两头往学校跑?”
邬蒙正低头调着电吉他的音,他手里的动作不停,答:“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懂不懂?”
阿祥“啧啧”了两声,“这么努力啊,小弟拜服。”
橙子白了他一眼,说:“你以为别人都像你?不学点文化课,以后真的进厂打螺丝?”
一句话把其他几个人说沉默了。
乐队里的四个人,除了邬蒙是正经读高中的文化生,丁丁是个快要被退学的半吊子艺术生,阿祥和橙子都是职高毕业的无业游民。
如果没有这个乐队,其他三个人现在估计只能进厂打螺丝。
今天是妇女节,商场里的女顾客很多。
从邬蒙一站到舞台上开始,下面便渐渐开始围了一些女顾客,到乐队调试完所有设备,整个舞台周围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
橙子一看这架势,转头看着邬蒙,揶揄道:“得了,今天你唱吧。”
邬蒙没有拒绝,他站到主唱的位置上,轻轻扫了一下手中的电吉他,然后凑到话筒边,清唱了两句——
“三月走过柳絮散落恋人们匆匆
我的爱情闻风不动……”
他的声音很有少年气,外形又实在优越,往那里一站,简直活脱脱就像个盘靓条顺的练习生爱豆。
全场安静了一瞬,然后爆发出一阵尖叫声。
其实要论唱歌的实力,乐队里的其他人并不比邬蒙差,可邬蒙的身上好像就是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一旦他站上舞台就是能让底下观众的眼睛只围着他打转。
刚开了个场,现场的气氛就已经热起来了,甚至有人席地而座,跟着音乐的节奏挥舞着双手,不像是商场在做活动,反而像是某位明星的演唱会。
两个小时的表演结束,商场的经理过来和他们握手,笑容里全是赞赏,说:“还是你们年轻人有活力,昨天找的一个乐队唱得半死不活的,还不如放伴奏。”
商场里空调开得足,邬蒙唱得一头汗,一双眼睛因为潮湿的热气变得更加明亮了,他谦虚地笑了笑,道:“我们还年轻,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乐队表演的收费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规定时长付死工资,比如付两千块让他们唱两小时。还有一种是付底薪拿提成,比如店家只支付乐队五百的底薪,剩下客人点歌付的钱和小费是乐队自己的额外收入。
前者显然没有后者更能调动乐队的积极性。商场表演这种付死工资的活,一般乐队都是划划水,表面上看得过去就行了。
但是邬蒙从一开始就给其他三个人立下了一条规矩——不管什么活,只要接了,他们就得好好干。
他们年纪小,没有经验和人脉,也没有很多专业乐队的水平高,只有比别人更加努力和用心才能在这一行慢慢站稳脚跟,才能接到越来越多的活。
邬蒙和那位经理聊得不错,对方还把一个乐队经纪人的微信推给了他。收了工,乐队四个人一起简单地吃了顿夜宵。
南城市分为老城区和新城区,老城区以前是南城市最繁华的地段,但后来随着经济重心渐渐往新城区那边偏移,老城区这边越来越冷清,不仅热闹的店铺和商场搬去了新城区,就连小区也搬空了不少。
邬蒙骑着单车穿梭在老城区的昏黄巷子里,车轮在寂静的夜里轧过饱经沧桑的石板砖,最后停在了一家亮着灯的店铺门前。
这是一家看上去有些年头的老店,招牌已经斑驳脱漆,上面依稀可见“静静采耳店”几个字。
邬蒙把车停好锁上,背上书包推门进去。
容静刚给一个老顾客采耳完,正帮他做最后的放松按摩,听到声音,她抬头看过来,欢喜道:“回来啦?”
邬蒙点点头,瞥了一眼躺在那里的客人,低头穿过狭小的走廊,往后面去了。
采耳店后面是容静租的两室一厅,房子又小又旧,但收拾得很干净温馨。
餐桌上的电饭煲里还亮着灯,邬蒙掀开锅盖,里面热着饭菜。他回头看了一眼,犹豫了几秒,然后端出饭菜,坐在餐桌边,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老城区的夜安静极了。邬蒙往嘴里塞着饭,听到前面容静咳嗽了几声,紧接着又是她低声朝客人道歉的声音,那位客人开口说了几句话。
中年男人被烟熏坏的嗓子,根本听不清说了什么,中间夹杂着容静的笑声,那声音里有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娇俏。
邬蒙低头快速地扒了两大口饭。
老房子的通风不好,平时容静在店里的时候总是会打开客厅的窗户通风。夜里的冷风从那扇打开的窗户灌进来,整个客厅雪洞似的冷。
容静送走客人,推开门进来,见邬蒙这么快就把大半碗米饭吃了个精光,笑着说:“饿了吧?就知道你还没吃饭。”
邬蒙快速将最后一口饭扒进嘴里,站了起来,说:“我先进屋了。”
容静走到一旁关上客厅的窗户,“好,你早点睡,别熬夜。”话刚说完,捂着嘴又咳嗽了两声。
邬蒙回头看她,说:“要不今天早点关店吧。”
容静摇头:“我再等等,时间不算太晚,说不定还有生意。”不等邬蒙再说话,她已经转身推门出去了。
邬蒙皱了皱眉,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他转身去卫生间洗了个澡,然后进房间关上门。
房间里没开空调,风将窗帘吹得微微摆动,刚洗过澡,也不觉得冷,他穿着一件薄薄的家居服靠在窗台边仰头看着头顶的夜空。
放在椅背上的外套还沾着刚才那个高端商场里的香水味道。那种温暖又甜蜜的香气和他身处的这个冷清又狭小的空间有些割裂。
邬蒙拿起一旁的吉他,练习着明天要表演的曲子。
老房子的隔音并不好,他只能尽量放轻动作,小心地拨弄着手里的琴弦。
“风吹落最后一片叶
我的心也飘着雪
爱只能往回忆里堆叠
……”
少年的歌声流淌在这寂静的春夜里,显得格外温柔。
-
冬天还没过去,一波流感席卷了整座城市。吴咏梅在棋牌室里打了一天麻将,回家的时候嗓子有点不舒服,到了晚上又开始发起烧。
辛蕴下了晚自习回家,看到吴咏梅睡在沙发上烧得一脸通红。她吓了一跳,顾不上放下书包,直接打车把吴咏梅送去了医院。
医院的夜间门诊挤满了人,辛东福的手机打不通,辛蕴只好一个人在医院里陪着吴咏梅。
一瓶点滴挂完,吴咏梅的状态好多了,看到整个医院都是感冒发烧的流感病人,她死活不肯让辛蕴继续陪她。
“你赶紧回家,这里全都是感冒发烧的,待会儿把你传染了,好几天都上不了课!”
吴咏梅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但对辛蕴的学业却十分重视。因为高烧,她整个人已经难受得几乎瘫倒在了输液室的椅背上,却还是记得转过身背对着辛蕴说话,生怕把自己身上的病毒传染给辛蕴。
“来医院之前我吃了预防流感的药,不会染上的。”辛蕴的声音平静,语气却坚定。
吴咏梅本来就没什么力气,争不过辛蕴,只好随她去了。
挂完三瓶点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辛蕴扶着吴咏梅回了家,又在旁边守了她一夜。
直到天蒙蒙亮,见吴咏梅已经彻底退烧了,辛蕴这才回到自己房间洗漱了一下,背上书包出发去学校。
辛东福曾经提议要请个保姆,他们家也完全有这个条件,但当时吴咏梅极力反对,她是个家庭主妇,家庭就是她的主战场,要是连洗衣做饭这种事都交给别人去做,用吴咏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在辛东福面前她都直不起腰杆子说话。
家里没有保姆,吴咏梅又病倒了,这几天辛蕴只能在食堂里吃饭。
她不喜欢在人多的时候赶着饭点去食堂,一般都会晚个二十分钟,等食堂的人差不多走完了再去吃饭。
今天中午也是这样,辛蕴去食堂的时候打菜的窗口里已经没剩下几个菜了,她随便打了一荤一素两个菜,端着餐盘找了个角落的空位置坐了下来。
她低头吃了两口饭,抬头去看食堂前面悬挂的电视机。
屏幕里正播放着南城市最新拍摄的城市宣传片。
南城市是个历史名城,很多文人墨客都曾在这里留下过脍炙人口的古诗词和文章,宣传片拍摄了很多历史遗迹和风景名胜,还介绍了南城市有名的企业和大学,宣传片的最后提到了南城市一中。
那天工作人员拍了很多素材,可真正用到宣传片里的只有两个飞快闪过的镜头。
一个是图书馆里埋头学习的学生背影,另一个是篮球场上挥洒着汗水的少年。
镜头定格在邬蒙那张微微汗湿的脸上。
辛蕴看着屏幕里那张陌生又熟悉的脸,有些出神。
视线突然被挡住。旁边走过来一个人,端着餐盘坐在了她的对面。
辛蕴抬头去看,是王嘉禾。
对方冲她露出一个和初见时一样友好的笑容。
辛蕴移开目光,像是没看到。
辛蕴的冷淡在王嘉禾的意料之中,她没有拐弯抹角,直直地盯着辛蕴的脸,开门见山道:“今年的青苗奖学金要开始评选了,每个班只能有一个名额。”
辛蕴没说话,只是安静地低头吃着饭。
王嘉禾攥紧手心,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我打听过了,你的家庭情况很好,根本不缺这个钱。”她目光落在对面那个一脸淡漠的少女身上,似乎是鼓足了很大勇气,用一种恳求的语气问:“你能不能把这个机会让给我?”
辛蕴恍若未闻,只是一口一口地吃着餐盘里剩下的饭菜。在王嘉禾的耐心快要耗尽之前,她端着餐盘站起来朝回收处走去。
王嘉禾见她不搭理自己,正要开口再说点什么。
原本低头沉默的少女突然回过头,“不行。”她漆黑平静的眼珠里溢出一点锋利的笑意,语气笃定地说:“有我在,你拿不到这个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