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罗大陆5重生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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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朱门回首不见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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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吞噬一切。最后一点天光湮没,山林间入目皆是深蓝色。

怀晴踩在枯枝败叶上,发出窸窣的声响,扶起半跪着涕泗横流的红灯,却听男人哇的一声痛哭:“囡囡,我的囡囡!”

傅况拖着沉重的铁链,匍匐在地,终至红灯脚边,却顿住了,双手抠起林间土,“囡囡,你还记不记得阿爹?你娘呢?容钧那日,没杀你们?”

红灯转身抱起傅况双鬓花白的头,痛哭不止:“终于找到你了……阿爹,阿爹……”

……

“终于找到你了,阿爹!”傅况喜极而泣。

那年,傅况年方十四,从小便是嘉祥乡下的孩子王,领着一群不大不小的少年郎上山下河,什么都做。但他们最爱做的便是去邻乡的山间,守株待兔,等着给一双姐妹一个教训。

他记得没错的话,那个不会说话的女郎叫梁妍,胆怯却娇美,那个性子泼辣的叫郑箐,是个刺头儿。

他们守了一日,非但没给她俩一个教训,却被梁妍用山樱桃砸了个满头包。傅况千算万算,都没想到,是那个常常躲在姐姐身后的哑美人一马当先,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兔子急了也要咬人呢。傅况正恼着,村里的小跟班突然跑过来,说傅大伯打猎时滚落山崖,尸骸不存。

傅况不信阿爹就那么没了,漫山遍野地找,找了三天三夜,终于在崖底的山洞找到了瘸了左腿的阿爹,连日来的不安得以释放,反倒痛哭失声:“终于找到你了,阿爹!你没死可太好了!”

傅大不但没哭,反而嘿嘿笑了两声。因为他猎到了山中之王——一张完整的虎皮可值百贯。

此事使得傅况后怕极了。归家当夜,他便痛定思痛:不想让阿爹继续当猎户了,他自己也不会去当,以后也不让儿子去打猎。唯一的出路便是科举入仕。

傅大乐得儿子进取,用虎皮换来的银钱买了五亩好田,又给傅况找了个书院,交了束脩。

功夫不负有心人。四年苦读后,县府院三试,傅况一举夺魁,得入生员之列。十里八乡出了这么一个“秀才”,傅大出门腰杆挺得更直了。

不光如此,傅家可免除人丁税、杂徭劳役,傅况见县太爷可不必下跪,出入佩戴生员腰牌、衣冠有制,与旁人是云泥之别。

乡邻都来道贺,媒婆更是踏破门槛。人人都道“傅家祖坟冒了青烟”。

到了“成家”之时,傅况脑子里忽然浮现出那个用樱桃砸他的姑娘——明明害怕极了,却红着脸梗着脖子,大有气吞山河之势。

如果娶回家,他不会再让她受欺负了。

梁家很快同意了婚事。谁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郑箐约他去了银楼,梁妍一见新郎是他,竟惊世骇俗地悔了婚。

坏事传千里,人人都在议论,为什么梁家不要他这个东床快婿。别人不知晓,他自己却门清:少时不知事,不该欺负了她和她姐姐。

傅况一度发愤,他要乡试及第,登第为举人——到时,梁妍那个丫头说不定会后悔了。

可傅况的好运仿佛耗尽,屡试不中,后来听说梁妍那个丫头飞上枝头做凤凰,嫁给郎中将。“拜高踩低嘛,不是良妻。”傅大娘那般说,可傅况知道,不是这样的。

那双眸子纯净无邪,没有高低上下之分。

是他错过了。

但他确乎更加头悬梁、锥刺股。十年来,未得半分功名。当年把他当老大的少年郎们一个个娶妻生子,有的甚至当了商贾发了财,傅况依旧不分昼夜地坐在书案前,读书、习字。

直到傅大去世那一年,阿爹临终前,竟嘱咐他:“别考啦!娶个媳妇要紧,没有赋税已经很好了,安安稳稳过下去也不错。”

傅况违逆了阿爹的遗嘱——他偏不信邪,人人赞他文章华彩,为何就是中不了?

直到大晋末年,嘉祥出了一种怪病,从皮肤溃烂开始。

恰逢昭明太子在乌江治理水患,得知怪病症状,便下令未查清缘由之前,不许人们出嘉祥。傅况是孝子,家中只有个垂垂老矣的阿娘等着看他光耀门楣。她却在乡试前夕,陡然不下了床。

阿娘没得怪病,却不能去邻县的神医那儿看诊问药。傅况急得团团转,想起昭明太子正是那个刺头儿郑箐的儿子,便打着郑箐故人的旗号求见了他。

昭明太子丰神俊逸,明明才年方十五,处事却沉稳大气,颇有君子之风。

傅况见他,心里便泛起苦涩。好在太子殿下心地善良,不光许他出嘉祥,还给了他百贯银钱。

刚出了嘉祥地界,阿娘的脸上便出了一小块暗疮。傅况便心知不好,家里没有女人,他只粗粗检查了阿娘的四肢,也许那时已经有了怪病。

那时,他还不知道,大晋末年的天麻大疫,便是从他的阿娘开始。邻县有渡口,天南海北的客商带着天麻大疫,传遍九州大陆。

后来,少师陆九龄公布了天麻传染路径。傅况才知,已铸成大错。

阿娘却并非因天麻去世,那时,魏宪得知因他傅家一人,便使天麻逐渐蔓延,竟提剑而来,一刀插入阿娘心口。阿娘却笑了,对傅况道:“别考啦,家去吧!我这一去,省些药钱给你娶媳妇,也好!”

魏宪杀了他阿娘还不够,要提剑杀他,却被昭明太子拦下,朝他喊:“还不快跑。”

傅况逃了。可半路上却想起来,还没给阿娘入殓。

他亦是得了天麻,却被一个富贵人家救了回来。主家以千金购药引,将他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他本以为此人是再造父母,却听恩公说,等天麻之疫过去,让傅况冒名顶替他的小儿子,替考功名。

傅况觉得纳闷:“屡试不中,为何偏偏找我?”

恩公但笑不语。直至一次意外,傅况才知晓:原来这些年,他屡试不中,不是因为才学不济,而是有人暗中勾结考官,将他的试卷调包,转手给了那些家世显赫、银钱滚滚的纨绔子弟。

他们手握功名、位列朝堂,而他却在潦倒泥淖中挣扎求生,活得连条狗都不如。

世道不公。

大晋不公。

愤懑之下,傅况揭竿而起。那时,乌江大水泛滥,冲毁屋舍,百姓流离失所。

他在玄女庙前遇见一个哑女,一双女儿玉雪可爱,家里的男人都被大水淹死了,只得乞讨为生。不知为何,那一刻他竟想起了山间旧时光,那对姐妹笑靥如花,鲜妍动人。

他成了哑女的夫君,那双女儿更成了他的心肝。

关于魏氏皇族的传闻,傅况也听了许多:魏氏忤逆玄女娘娘,不配为人皇。

他也乐得散布这些传言。士气也跟着高涨,起义军势如破竹,攻入京都,魏氏宗亲仓皇出逃。

金銮殿上空空如也。傅况一步步踏上丹陛,他无数次幻想过,有朝一日金榜题名,拜将封侯,立于此殿为大晋效忠。可如今,他立于此处,却是以叛臣贼子的身份。

他抬起头望向穹顶,金漆华美,殿内回响风声——

天下的公道,终究只能靠自己来取。

他原本以为,只要推翻那腐朽的皇权,他就能以新的身份,重塑乾坤,还天下一个清明盛世。

——若不是容钧。

容钧真是奸诈至极的一个小人。为逼他就范,擒住他的妻女,悬首示众。那场景,他至今夜夜梦中惊醒仍记得清清楚楚——城头风烈,血流如注。

傅况不禁怀疑,当年,他也是这般骗了梁妍吧?

成王败寇。

容钧成了新帝,他却断了条腿,整日混迹在乞丐堆里,讨一点口粮。他裹着破毯,,看着那些新科举人披红挂彩,得意洋洋地骑马巡街,嘴角浮起讥讽的笑意。

“登科入仕,功名赫赫?他们又怎会知道,这天下的公道,早就烂在权贵的酒池肉林里了。”

直到一个雨夜,天地昏沉。又在玄女庙,他遇见一对兄妹。少年满脸绷带,昏迷时低声喊“妍妍”。

——他猛然想起,那时年纪小,哑女藏在枝叶之间。她的姐姐站在树下,紧张地喊着:“妍妍,躲起来。”他大了方知,命运诡谲,躲是躲不过的。

傅况在一群恶乞中护下了那对兄妹。他们三人相依为命,妍妍可爱极了,少年对他的疏离防范也渐渐淡了。他以为,他终于有了家人。

就像阿爹阿娘临终前希望的那样,他有了亲人,便可以安稳度日了。

那天,雨下得大极了。傅况独自行乞归来,在岷县县衙对面的玄女庙躲雨,看见榜下告示,说什么静和公主走失,官府以万金寻人。

那画中人,端的便是妍妍的样子。

傅况几乎狂笑起来。

他视若珍宝的孩子,竟是容钧的女儿。

凭什么他的囡囡死得那般惨烈,容钧的女儿却可以好好活着?

次日雨后,妍妍吵着要一只兔子。少年去山间捉野兔,他却一反常态,牵着小姑娘的手,进了集市。妍妍喊他:“爹爹,我们可以多买一只兔子吗?他们相伴,便不孤单了。”

稚嫩的声音引得傅况心烦意乱。

他在最繁华的青楼门口停了下来,金粉辉映,帘影摇曳,老鸨亲自接待了他,对妍妍的长相颇为满意:“真是水灵。多少钱,你说吧?”

妍妍歪着头看他,红扑扑的,像那年山间的樱桃那般刺目。

傅况上前抢过小姑娘,大喊道:“不卖了!多少钱我都不卖了!”

——她是容钧的女儿,他该啖其骨肉,以解心头大恨。

可她,也是梁妍的女儿啊。

少年不知事,做错了事,如今年近半百,还要一错再错么?

傅况抱起妍妍,腿虽一瘸一拐,却跑得飞快。等到走出了七八条街坊,傅况才放下心来,妍妍却疑惑地睁着大大的眼睛:“爹爹,我的兔子呢?”

“咱们回去吧,你阿兄还在等我们。他肯定给你逮了两只兔子了。”傅况如释重负。

“爹爹你骗我!”妍妍却哭花了脸。

傅况心虚,从鞋底掏出一块铜板,去买了一条桂花糖,“没有兔子,有你爱吃的桂花糖也可以吧?别跟你阿兄说今日的事,好不好?”

可转身时,哪里还看得见方才的小人儿?

人山人海,无影无踪。

傅况径直冲进青楼,却被老鸨连人打了出来:“少来讹我!讹人也要看看我背后的主人?”

他被龟公们打得几个月都走不了路。等身体终于好了,被一些好心的乞儿拉回从前的破庙,少年果然已经消失不见。

他的家,真的,从此散了。

后来的许多年里,他走遍江南,专挑青楼门口行乞,还被乞儿们戏称“色乞”。说他只爱围着美人转,每日望着青楼出神,好像心里藏着个天仙。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是贪那脂粉气。

他是怕错过——

错过某一个忽然回眸的姑娘,眼角眉梢与那年夜巷中牵他手的孩子相似,唤一声:

“阿爹。”

……

“……阿爹,阿爹……”红灯哭得上气不接小气:“我没死……当年挂在城墙上的头颅,并非我与阿娘。”

怀晴手中银丝已扣住指节,正要挥出那一瞬,动作却生生顿住。红灯抱住怀晴的大腿:“妍妍,别杀我爹,好么?”

傅况这才望向怀晴。鹅蛋脸,桃花眼,眸子里一片冷冽。

正是当年的小姑娘。

他的喉头滚动半晌,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抬手,颤巍巍地比划了一个极轻的动作——

像是想摸她的头发,又不敢。

他不配。

也许这辈子,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在雨后天晴时,没有亲手把她送进那扇朱红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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