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立坐下。
“感情真好。”有妇人感叹,“还是裴家会选哥婿。”
“乐哥儿命好。”有人艳羡。
魏芝倒了两杯茶,道:“我们乐哥儿不止是命好,人也出色,会挣钱又长得俊,谁会不喜欢。”
几年前,在裴乐和马有庆处在见面就打的阶段时,村里有些碎嘴子说裴乐作为哥儿太过蛮横,未来不会讨夫家喜欢,嫁不出去。
后来程立上门,还是有人说哥婿靠不住,日后飞黄腾达必会将裴乐抛弃。
直到裴乐开始摆摊做生意,与庄凌结交,一家子搬到镇上住,风言风语才渐渐止了。
不过在场的都和魏芝关系好,没有编排过裴乐。
听见魏芝夸裴乐,其他人纷纷附和。
“乐哥儿这几年是长得越来越俊了。”
“人也变白净了,未来正好做个官夫郎。”
“各位婶子阿叔嫂子别夸我了,我都不好意思了。”裴乐端起茶碗喝了一口,换话题道,“你们方才在说什么,我看你们聊得好热闹。”
赵夫郎:“在说村里蒙学堂的事。”
魏芝道:“马有庆自从瘸腿后就整日在家里窝着,地里活一点都不干,今年去了几趟镇上估摸着没找到好活计,前两天放出风来,说愿意在村里当个蒙学堂的夫子,正招生呢。”
村里蒙学堂荒废后,只有极少数家里有钱的,才会把汉子送到远村的学堂开蒙。
裴向阳就是在远村上的学,裴乐听他讲过,蒙学堂日出开课,日落放学,住得远早晚都得摸黑走上大半个时辰的路,有时遇见下雨就得走上一个时辰,回来浑身都湿透了,身体差点便会得病。
女子哥儿更是连去远村开蒙的机会都没有。
村里开办蒙学堂是好事,但夫子是马有庆,马有庆之前故意教错字的事,大家可都记着呢。
“我家一儿一女正是上学的年龄,可这马家我又不信任。”钱大嫂说着,叹了口气。
其他人也是差不多的看法,都想让自己的儿女能够识几个字,可又怕被教毁了。
裴乐也不知该说什么。
马有庆在镇上念过两年书,虽然成绩算不得好,可给稚子开蒙是够用的,就是人品……
“程立,你在镇上念书,那么多同窗,有没有愿意来蒙学堂当夫子的。”忽有人脑筋一转,看向程立。
科举不是每个人都能考上的,但即使考不上,也鲜少有人会在蒙学堂当夫子,因为实在不赚钱,否则村里蒙学堂也不会荒废那么久了。
程立应下道:“我会问问他们,若他们有当夫子的意向,会劝说他们来我们村。”
闻言,虽然是没底的事,但大家还是感到高兴,觉得有了希望。
蒙学堂说过一茬,裴乐才提到自己来的目的:“三嫂,向浩呢,我想找他借弹弓。”
“他跟星星一起上山打兔子去了,弹弓家里应该还有一副,我去给你拿。”魏芝说着,转身回屋。
不一会儿她就拿着弹弓出来了,裴乐二人拿了后告辞离开。
看着两名少年走远,李二娘道:“乐哥儿这么多年性格倒是没怎么变。”
“程立也没怎么变,两个人感情一直都好。”
说到此处,众人又是一阵艳羡感慨。
回家拿了水壶,裴乐程立便往山上走,途中绕了一点路,专门去看了蒙学堂。
蒙学堂原本是几间土砖砌成的瓦屋,坐落在村子正中央,是村里集资盖起来的。但自从没有夫子后,日渐荒废,如今看着十分萧条,甚至有一间几乎被偷砖的拆完了,现如今完全不能使用。
“马家的院子挺大的,若真有学生报名,可以去马家学习。”裴乐突然道。
程立看向身边人:“乐哥儿,你希望马有庆能招到学生?”
“不希望,我希望他过得越差越好,但若是他真的愿意教人认字,村里人能够学一点总是好的。”裴乐想起自己不识字的那段日子。
他当时年龄还小,事事有家里人照应,若是长大了依旧不识字不懂算数,日子不知会有多艰难。
想到这里,他看了一眼程立。
程立教他识字,教他算数,就算将来不愿意入赘,要脱离裴家另找他人,他对程立也怨恨不起来。
不过这种事应当不会发生,程立不是那种人,而且程立喜欢他。
“继续往山上走吧。”裴乐声音重新恢复轻松。
大东村附近的山不高,不过连绵起伏的,林子也多,若是不熟悉的人进了山很容易迷路。
裴乐没有这个困扰,上山后就带着程立进林子找猎物,主要是用弹弓打鸟。
裴乐四五岁就开始跟着裴向浩漫山遍野地跑,开始玩弹弓,以前准星是有的,如今玩的少了,前面两下没打中,第三下才终于击中地上的一只雉鸡。
不过弹弓力度有限,那雉鸡扑棱着翅膀钻进野草丛,一下就不见影了。
“程立你去追,它受伤了跑不远。”裴乐发号施令。
他猜得果然不错,程立跑过去没多久便将还在挣扎的雉鸡拎了回来。
是一只灰褐色的半大雌鸡,约摸两斤重。
裴乐就地拔了些草编草绳,将雉鸡的双爪牢牢捆住。
继续往前走,裴乐看见枝头有山雀,再度拉动弹弓。
大小合适的石子被冲击力带出去,飞向枝头,可山雀机灵躲得快,惊叫一声拍着翅膀飞走了,石子打了个空。
鸟雀似乎会互相通风报信,一只山雀逃走了,两人又走了很长一段路,却再也没有看见雀鸟。
快到晌午了,他们上山主要是为了玩,不是打猎谋生,二人心情没怎么受影响,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走了一半刚好遇见裴向浩兄妹俩,他们俩打到了一窝兔子,一大四小。
裴向星说想把小兔子养着。
“养吧,我听说兔子生子多,若是能养成,可以把兔子放在我们铺子里卖。”裴乐帮他们拿了两只,说道。
裴向星其实是觉得小兔子温软可爱,想养来玩,但听了这话,又觉得卖钱也不错。
程立道:“若要养兔子,还得再抓些几只,否则这几只都是一家的,繁殖出来的兔子可能会得病。”
“会得病?”裴向星诧异。
裴乐点头:“书上说血缘相近的人成婚,后代患病的可能性就会增大,想来兔子也是一样。”
裴向星便道:“那我回去就把它们分开养,不让它们得病。”
四人说着话,走到家后,兄妹俩将小兔子给了朱红英一只。
朱红英没有养兔子的闲心,说下午在院子里生火,把雉鸡和兔子都烤了吃。
上次吃烤肉还是在县城买的红柳肉串,想到那串肉的好滋味,裴乐口舌生津,主动揽活:“下午我来弄。”
—
申时,裴乐让程立去烧滚水,自己先动手给雉鸡放血,用尖利的小刀将兔皮扒了。
与此同时滚水烧开,他将兔肉移到案板上,让程立拔鸡毛。
“你会吧?”吩咐完,裴乐又有点不确定地问。
程立道:“会。”
他没有做过,但是看过很多次。
裴厚正好在院子里,闻言准备去揽活,却被裴伯远拉住:“爹你歇着,让他们自己处理。”
程立学着周夫郎节日里那样,将滚水转移到木盆中,再将死鸡整个按进滚水,烫几息,烫得皮毛松弛,然后趁着水温滚烫,伸手拔毛。
羽毛比他想象中还要轻易地脱落。
只是水温很烫,沾湿的羽毛自然也是烫的。
好在他手上有薄茧,这样的温度还可以忍受,快速将鸡毛拔光,再用清水洗净。
手上的味道则要用皂水洗。
不过,洗完后他仍觉得身上有味道,借口说去找红柳枝,没有靠近裴乐。
待大部分肉被切成小块,串在湿润的树枝上,便可以烤了。
裴厚已经将火生了起来,裴向浩兄妹也被叫过来,几个人围着火堆举着树枝烤串。
裴乐想着县城的调料味道,把家里的调料都混在一起,调了两碗干料,待烤熟后让他们撒在肉上吃。
几个人都没烤过肉,烤出来的第一串都带着黑焦,不过大家都糙惯了,有肉吃就不错,也并不在意。
裴向星咬了一块肉,被烫得直吐舌头,但眼睛却在发亮:“好好吃,比煮的肉好吃多了。”
闻言,裴向浩也吃了一块,同样被烫得吐舌头,不过他也觉得好吃。
“真的吗,看来我在这方面有些天赋。”裴乐说着,拿了一串生肉烤。
他方才在配调料,这会儿才有空烤肉。
程立烤了三串,将两串没怎么糊的递给他。
裴乐接过,谨慎地咬了一小口,没被烫到。
烤的肉果然很好吃,但到底比不上人家摊位上的。
术业有专攻,裴乐第一次弄这个,能够弄得好吃,心里已经满足了。
鸡兔肉虽多,可他们人也多,边吃边聊,没多久便将所有肉串吃了个干净。
时间也来到了傍晚。
朱红英煮了稀饭,一人吃一点,天黑了,正好洗漱睡觉。
一夜无梦,次日天蒙蒙亮,裴乐就被喊起来,坐车前往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