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罗大陆5重生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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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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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启晗带着晏麒走去银锭桥,沿着北海北沿往东边走,约莫400来米,就能看见银锭桥了。

银锭桥对面的一条小胡同里,有一家专门做酱肉爆肚的店,每天都排着长长的队,金启晗偶尔会过来吃早餐。

这时,一群鸽子从他们头顶飞过,响起呜呜嗡嗡悦耳的鸽哨声。每座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声音,北京城的声音,自然少不了这悠扬的鸽哨。

晴朗的初春清晨,在蔚蓝的天空下,晏麒抬头看过去,一群鸽子自由盘旋,渐飞渐高,直到云霄。这样的场景,现在只有在这四合院连片的后海才能看到了。

晏麒和金启晗并肩慢悠悠的走着,沿路走来是各色酒吧,门前已经打扫过了,但是仍然能闻到一些烟火味儿。

这条河边小路,不知道金启晗走过多少次,他们就这样走走停停,肩并肩溜达着。金启晗向晏麒介绍着自己儿时的事情。

这个地方养育了金启晗家几代人,如今他们一家人在什刹海的地界上活得欣慰而满足。他小时候和大多数的孩子一样,平时出去野,和发小上树掏鸟窝、堆灰盖房、捡破烂、玩游戏机,跟别的胡同的孩子茬架。

要是想一个人静静了,他就会跑到这后海边的树根上一坐,一块钱买瓶汽水,看看云,喂喂鸟。兜里有钱了,就大清晨的去天安门广场放风筝,等中午饿了,就绕到前门大栅栏吃点小吃,下午再去趟中山公园,花几块钱听场半价音乐会。

偶尔姥姥有兴致,金启晗就陪她老人家去听戏。当年北京京剧院常排新戏,中山音乐堂,长安大戏院也总有演出,更有李胜素,张火丁这样的角儿在京戳场。京戏和现在的交响乐完全不一样,戏里的故事总能让人听完还能接着琢磨。

姥爷家在东城区拐棒胡同,是一座两进的院子。那时候练完了字,他就会跑到姥爷家去帮忙扫扫院子擦擦水缸逗逗鸟。没事跟姥姥小姨卖卖乖,起起腻,或者跟着姥爷外出访友、在家待客,跟着学学待人接物,人情世故。

日头好的时候,他就会一个人在后海这边呆着。那时候还没有酒吧,两岸都是土坡,然后就找个长椅一躺,手枕在脑后嘴里哼着歌,看柳条,看天空,看水波粼粼。

有时候他还会跟旅游团的人边走边聊着天,就这样逃票混进恭王府,之后找个背风的回廊,坐在那里看看书。

上学时,金启晗最喜欢骑车去西四的新华书店消磨时间,饿了就去对面的包子铺吃上一碗炒肝。他打小就不爱上课,平时白天不想上课了就会从学校翻墙出去,然后泡在书店里一泡就是一整日。

金启晗童年时期,没有被学校的集体教育束缚,母亲给了他自由发芽的空间,任由他歪歪扭扭,自由自在的生长。那时候的金启晗比长大以后更纯粹也更从容,比现在更能享受其中。

而曾经的北京,是一座很有味道的城市,它是活生生的,而它的市井和胡同,更有着一种独特的韵味。它的这种韵味,蕴藏在金启晗的骨子里,让他活得安然而惬意。

听完金启晗回忆儿时的故事,晏麒仿佛亲眼看见了年少时的他,生长在这文明古都,活得那么真,在文化薰陶下成长得如此优秀。晏麒跟随着金启晗的语言,慢慢在脑海中勾勒出他童年少年时那些漫不经心又颇有自由和探险精神的日子,这些东西是滋养金启晗的灵魂,比学校比分数更让人怀念。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不一样的地方,童年都有着只有自己才知道的美好,这是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可以看得出来,金启晗说这些的时候,心里是充满感激一切的心。

晏麒将目光送远,这里就是金启晗生活了三十几年的故乡。在朝阳升起时,金启晗会在充满生活气息的河边散步,每当日落时分,会站在这银锭桥上,一个人看着河里游来游去的鱼,身边走过来来往往的人。

晏麒终于走上了多年前金启晗提到过的那座桥,他站在桥上,萦绕心头的便是满满的感慨。

金启晗给晏麒讲他儿时冬天会在这里滑冰,夏天在这里游泳钓鱼,雨后在河边捉蜻蜓,这边变化特别大,但唯独这些胡同,没有丝毫改变。

金启晗带着晏麒走过银锭桥,拐进了小翔凤胡同,直走二百来米,进入羊房胡同,从羊房胡同穿出来,便到了德内大街。再往前走一点儿,就是德内菜市场了。

要说下厨,两个人多少都会一些,如果两个人PK的话,晏麒一定是略胜一筹。晏麒自小就被爷爷奶奶锻炼着做饭,他做菜是一把好手,就他会做的那些菜,承包年夜饭妥妥的没问题。

金启晗更擅长西餐日料,平时很少做炒菜,今天晏麒说要掌勺,他欣然接受,心里满是期待。毕竟很多年都没有吃到晏麒做的菜了,那真不是一般的好吃,于是他就拉着晏麒满菜市场的转悠。

金启晗拽着晏麒的衣袖往前走,“咱们先去买肉。”他低声叮嘱着。

晏麒沉默的点点头,跟在金启晗身后。

金启晗领着晏麒直奔肉类摊位,“老板,给我称称这块肉。”

“好嘞。”老板掂起肉在电子秤上一放,“不多不少,四斤。”

“四斤太多了,吃不了,您受累帮我切一半。”金启晗说。

“成嘞!”老板二话不说,拿起刀切掉一半后问:“哥,您看要哪块儿?”

金启晗随便一指,“就这块吧。”

老板把那块肉放在秤上,“二斤高高的,看您这么爽快,算您二斤吧。”

金启晗并不理会老板的话茬,而是拎起另一块说:“那块还是肥了点,我觉得还是这块好,我还是要这块吧,您受累帮我包起来。”

“那我再给您称称?”

“不用。”金启晗自信的告诉老板,“这一大块肉是四斤,刚才切那一半二斤高高的,那这块不就不到二斤嘛,我看您也是爽快人,我就给您二斤的钱。”

付了钱拿上肉,两个人离开了肉摊。

金启晗转头一脸得意的道:“这孙子缺斤短两,这回就是给他个教训。”

“小金爷报仇十年不晚?”晏麒觉得好笑。

金启晗认真的点头,“那必须的,我虽然不怎么买菜但我也不是傻子,这回是让他知道知道,别尽捡年轻的坑,一会儿回家称称,肯定二斤高高的。”

金启晗在前头走,晏麒拿着肉跟在后头直乐,觉得此时的金启晗像极了一只骄傲的公鸡,而且他本来就属鸡,想到这里,晏麒更抑制不住唇边的笑意。

买了肉,又买了两支肥肥的鸡腿,一点儿肥牛,之后就是买配料,洋葱大蒜小米辣和绿叶菜。蔬菜早上去菜市场买是最好的,下午或晚上的就会不新鲜了,早上的菜鲜嫩多汁,叶片上还带着清晨的露珠,随便挑都能挑到很好的。

“买点儿空心菜吧。”晏麒路过一个摊位道。

金启晗看了看,“我没怎么吃过。”

“我在四川经常吃,挺好吃的。”晏麒说着,抬手趁摊主不注意,掐了一下菜茎,梗很硬,老了。

金启晗立刻会意,跟着也掐断了一节,朝晏麒偏过头道,“这个好像有点儿硬。”

见晏麒没说话,金启晗抬眼看他,晏麒正朝他挤眼。

金启晗忙问:“怎么了?”

“行动暴露。”

晏麒歪过头低声说着,之后便看向菜摊老板:“老板,称点儿空心菜。”然后拿过金启晗刚才掐过的那把,又挑了一把,一起递给老板。

买完了菜,两人走远几步,晏麒笑着对金启晗说:“要穿插渗透到敌人眼皮子底不被发现,你就要力求尽量快的深入敌后,尽量少的发生战斗,懂吗?”

“被发现了怎么办?”金启晗愣愣的问。

“还能怎么办,立马埋单啊。”

“什么意思?”忽然金启晗恍然大悟道:“哦,你说的是刚才买空心菜我被发现了?”

“对呀,不然你以为我在说什么?”

“我以为你在给我科普军事常识。”

晏麒看他那个傻愣愣的样子,觉得他简直太可爱了。

“再买几个西红柿,我给你做番茄肥牛。”说着,晏麒径直朝卖西红柿的菜摊走去。

晏麒把所有的袋子揽到一只手上,腾出另一只手,站在那里挑西红柿。

西红柿要挑好看的,但也不能太好看,太好看的一般都是催熟的,就是颜色要均匀,身上都是红的,底部可以带点儿青,这种就是自然成熟的,稍微捏一下,不会太软,有弹性的那种就可以。之后是茄子,小油菜,又买了点儿杏鲍菇,差不多了。

金启晗分担了晏麒手上的一些袋子,两个人肩并肩走出菜市场。原路返回时已经定好了菜单,番茄肥牛,手撕盐焗鸡,肉炒杏鲍菇,炒空心菜,外加疙瘩汤。

“我再弄个土豆泥沙拉……诶我说,这会不会太多了。”

晏麒刚想说‘不会’,就听金启晗自顾自的说道:“哦应该不会,我差点儿忘了您是大胃王。”

“……”

晏麒打小就饭量大,这是遗传,一家人饭量都特别大。晏麒10岁的时候他一个人早餐就要干进去8根油条,剩下两根一根给爷爷,一根留给奶奶。13岁那年的元宵节,家里阿姨给孩子们煮元宵,煮了40多个预备四个孩子吃的,结果堂妹晏霏吃了12个,把阿姨吓得要带着小丫头去医院,怕吃太多会撑死,结果晏麒反倒若无其事,因为他自已吃了20个,还没吃饱。

现在晏麒的饭量,面条基本半斤起步,出去吃拉面刀削面,基本也是两碗起,煎饼果子两个才能吃饱,肯德基麦当劳的汉堡就更别说了。

曾经金启晗和他一起去泉城路上那家肯德基,金启晗给俩人一人买了一个香辣鸡腿堡,晏麒当时一脸的不高兴,告诉金启晗他吃不饱。

最后,四个汉堡,饱了。

进了苍龙之后,晏麒遇到的也都是饭量巨大的人。就拿吃肉来说,满满冒尖的一大盘肉,平均每人二三盘才能吃饱,有一回赛罕饿急了整整吃了五盘。

有一次野外生存训练,晏麒背着60公斤的装备在原始森林里跑了3天2夜,爬悬崖,过沼泽,武装泅渡,反正就是没有在人走过的路上走过就是了。

训练期间野果,树叶,虫子,一路上能吃的都吃了,方煜龙他们几个还在讨论,假如没有补给,是不是可以把队长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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