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你对感情理解有问题。”
仇亿一愣,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一样,不可思议道:“真的吗?”
“你都没意识到么……”仇元语塞,转而安慰:“可能和哥哥你没谈过正常的恋爱有关系吧。”
仇亿的确没有谈过正常的恋爱,有时候早上刚确认关系,到了晚上就分手了,换对象比换衣服还勤。目前为止谈过最久的一次记录是:三个月。
没有比三个月更久了的。
“那看来我确实该借他练练手了。”仇亿干笑道。
“嗯。确实得练练。”仇元也起身:“不过光是那样,我觉得还不够。”
“还不够?”仇亿无法想象,因为在他的观念里,分手就是天大的事。他笔下的小说男主在分手后都无一例外要开启追妻火葬场的情节。
仇元:“等你玩腻了,我再送他份见面礼。”
仇亿:“你想干嘛?”
“这个就不需要哥哥操心了。”仇元笑得比仇亿还要摄人心魂,一看就是美人胚子,可是心眼却比仇亿坏多了。他原本就不打算在这里久留,穿了件仇亿随手丢在沙发上的外套,走到玄关处,回眸说:“听了哥哥讲的那个故事,我大受启发。”
“……”
“那种没良心的人很难喜欢上人的,实在不行的话就打一顿丢荒山野岭去。我年后就要回美国了,不要让我久等。”
说完这句话,仇元就和仇亿道了别离开,窗外最后一抹夕阳在仇元关上门的那一刻陡然消散。
仇亿没有追出去,徒留在没有开灯的昏暗房间里一动不动。
如果换做以前,仇亿绝对会依着仇元的所有想法,可是这次他却有些犹豫了。
在随时可以丢弃的男朋友和从小宠到大的家人之间做选择,他必然坚定地选择后者。
至于为什么犹豫……可能是在思考自己会不会后悔。
他对原寺灵的感情说来奇怪,见不到人的时候,即使对他口诛笔伐也不会觉得愧疚。然而一见到面,眼神和心脏就像是磁铁一样立刻就被吸引过去了,仇亿甚至还怀疑过是上辈子没散完的缘在从中作梗。
他是个小说家,说不上有多杰出,但这几年间他对感情研究得可谓相当透彻。转瞬即逝的激情也好,细水长流的责任感也好,他更倾向于满足自身欲望,任感情顺其自然。
对原寺灵的思念只是一时的新鲜感在作祟,等新鲜感过去也就不足为奇了。
而“喜欢”这种心情也是同理。喜欢的时候海誓山盟张嘴就来,一旦不喜欢了,他连眼神都不想施舍半个。
这并非强词夺理,而是经验累积。
他现在喜欢原寺灵喜欢得紧,才不愿意和他提分手或者把他丢山头暴打一顿呢。
但是感情的事真不好说,没准过段时间就不喜欢了。除了和对历任对象不一样的感觉外,原寺灵这样的人在社会里实在说不上特殊。
仇亿摩挲着右手中指的戒指,指尖好像还残留着原寺灵的体温,像是被他用有些苍白的嶙峋的手包裹着,那双无辜的乌亮眸子正注视着自己,想让他陪在身边……
一个人的晚餐吃得很是无聊,脑海中总会频频想起那个人来。
他确实需要去想想怎么攻略原寺灵了,到目前为止,他还从没听过原寺灵深情款款地和他说“我喜欢你”,也没表现出迫切地喜欢他的样子。
果然还是得多互动才行,相处时间长起来的话,哪怕是条狗都要处出感情了吧。
跟仇亿表白的人数不胜数,他对自己很自信,不信原寺灵会不喜欢他。
说起来,今天陪原寺灵去配助听器,他好像很开心来着。
仇亿怅然若失地盯着眼前的速食意面,机会就这么错失了。
啧。
必须得补回来。
这个想法一旦冒出来他就再也遏制不住,快速解决了晚饭收拾东西到了地下停车场,一脚油门驶出了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