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房客厅里,只留了一盏昏暗的落地灯,将整个客厅照得朦胧,窗外京市的夜景似乎比客厅里更闪耀。
陈嘉煦的背抵着窗,感觉到了玻璃的凉意透过薄T恤袭来。
他看着周向西的眼睛,看着那里面自己的影子,声音很轻,轻得仿佛只有自己能听见:“那是从前了,周向西,你现在不是我哥,你也没资格管我。”
顿了顿,他又说:“分手的时候说得好好的,我们以后就是陌生人了,你忘了吗。”
放在陈嘉煦后脖颈的那只手极其轻微地颤抖了一下,最后忽然就松了力道。
周向西慢慢收回手,把手放回自己兜里,直起身子。
他看着陈嘉煦,仿佛刚才的所有的失控都消失了,如今他身上只剩下了冷静、冷漠,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
最后的最后,周向西一句话都没有说,走回沙发边,拎起自己的西装外套,搭在肩上,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陈嘉煦的房间。
陈嘉煦坐在窗边,良久,他下意识抬手摸向自己的心口。
那颗心脏跳得很猛烈,像是要震出胸膛一般。
他闭上了眼,半晌,忽然想起周向西说他的手机没电了,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下意识还是起身,快速扎了一下半干的头发,披上一件外套,拿上房卡和手机就出了房间。
追出酒店,陈嘉煦一眼就看见了站在路边的周向西。
他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把手机递给周向西,“给你叫了车,你回家吧。”
周向西垂眼,看了一眼陈嘉煦手机屏幕上的车牌号,并没有打算接过手机。他浑身上下冷漠得仿佛一块冰,什么都不愿意动一下,颀长的身影像一根笔挺的路灯。
车来了,陈嘉煦看着周向西上了车,才转身回去。
车上,司机确认尾号后,问周向西:“天府花园对吧?”
周向西原本闭着眼,片刻后,睁开眼道:“换个地址行么,去97号胡同。”
司机愣了一下,“那我这边给您换?”
周向西“嗯”了一声,抵着额,只觉得头痛,不想多说话。
一路上寂静无话,到了97号胡同,司机提醒他带齐随身物品,周向西也不用付款,只需要让陈嘉煦在那边付钱就行了。
他下了车,深夜的风还是比想象中要更冷一些,尤其是台风天过后。
已经很晚了,狭窄的胡同里也没几户人家亮着灯,电线七零八落地拉着,胡同里随意停着一些单车、电车,年代久远的墙皮在台风的摧毁下又脱落了不少,还有些折断的树枝落在地上无人去打扫清理。
周向西慢慢地沿着胡同口往胡同深处走,他的脚步落在寂静的地面上,可能是喝醉的缘故,周围的景色有些模糊,而且明明是深夜,他却感觉周围的天好像亮了起来。
天好像亮了,黑夜变成了白天,那些折断的枯枝变成了头顶幼嫩的梧桐叶,扎着松散头发的陈嘉煦背着个小包,轻轻快快地走在胡同里,走在周向西的前面,他一边走一边回过头,对周向西道:“感觉这里的房子应该不贵,我想租个小单间,然后再养只猫,等你有空再过来,这样爷爷也不会知道——不行单间还是太小了,要租个大点的。”
陈嘉煦的身影忽而清晰又忽而模糊,他转过头来对周向西笑的时候,就格外清晰,清晰到周向西可以看见陈嘉煦鬓边散碎的头发,一根一根被夏天的风吹起来,都很分明。
但他背过身去,身影又会变得模糊不堪。
最后,白天又变成了黑夜,变成了凌乱狭窄老旧的胡同,变成了无人漆黑的深巷。
走到胡同尽头,终于有一抹光亮,是一块小招牌发出来的光。
上面写着“东西酒馆”。
周向西推门进去,里面的生意居然还不错,看来这家酒馆开了这么多年终于是打响了名声,今天酒馆走的是抒情风,台上驻唱歌手唱的是《再回首》。
穿过懒散带着醉意的人群,周向西径直走向酒馆深处,那尽头有个锁起来的房间,他从西装口袋里掏出钥匙,直接用钥匙打开了门。
扑面而来的是一阵灰尘和淡淡的霉味,看起来这间房已经很久没有人打开过了。
周向西慢慢走进房间,打开灯,灯光是极其昏暗的紫色,品味似乎有些低俗,可一旦抬头看到墙上的东西,就会发现这紫色一点儿也不俗。
墙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海报和照片。
最大的那一幅海报,是和周向西等身的。海报上面是陈嘉煦,是他第一次以银发的形象出现在杂志封面上,并凭借这个形象替那个杂志创下了最高销量的成绩。
海报上的陈嘉煦,一头淡银色的卷发,穿一身雪白的长衣,用那双淡色的眼静静看着镜头,像一只坠落凡间的天使,纯洁又宁静。他耳垂和耳骨上的四个耳钉,戴着不同的款式,但都同样美丽。
墙面上其余的海报或照片,全都是陈嘉煦,都是他的各种各样的造型,有些是从杂志上裁剪下来的,有些是买杂志送的海报,反正密密麻麻,都是他。
妩媚的、清新的、阳光的、忧郁的,各种各样的陈嘉煦。
周向西站在这儿,不知道为什么,有种想放一把火将这里烧了的冲动。
他的五年在这里,到了陈嘉煦那边,就变成一句“我们以后就是陌生人”。
周向西笑了一下,真的想伸手摸兜里的打火机,但他没摸到打火机,也想起自己已经戒烟好几年了。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向西哥?”
回过头,是这个酒馆的老板,叫林东。
他很年轻,是周向西资助过的一个学生,比周向西还小两岁,开酒馆不是他的主业,他当年能够走出大山来到京市,都是靠着周向西。
“我就说这房间怎么打开了,”林东说,“原来是你来了。”
他知道周向西的情感经历,但也只是知道周向西曾经有个很喜欢的恋人,就是墙上贴着海报的那个美人,只可惜两人分了手,周向西一直念念不忘,除此之外,也不知道别的什么了。
“怎么今天突然有兴致过来?”林东明知故问。
周向西站在那儿,一只手仍旧揣兜里,面无表情地看着墙上的那些海报。过了很久,他说:“这些都撕了吧。”
林东:“嗯?撕了?撕了以后又贴到哪里去?”
周向西:“……”
林东走进房间里,在一张高脚凳上坐了下来,背对着周向西,抬头望向墙上的那些海报,“哎,向西哥,其实我很早就想问了,你和海报上的这个人……是怎么认识的?”
身后没有声音。
林东也没有追问,他很少进这间房,虽然有钥匙,所以他很少仔细去看海报上的人。
这么一看,照片上的人确实美,美得出尘,也确实有足够的理由让人念念不忘。但不管再怎么美再怎么好看,如果不能在一起,也该放下了。
林东其实只是想知道,究竟是什么理由能让周家矜贵的三公子,足足五年都放不下。
关于林东的问题,周向西始终没有回答,他只是把视线移向离自己最近的那张海报。
海报上的陈嘉煦留着黑色的长发,穿着白色毛衣,他的鼻子和一只猫咪的鼻子轻轻相碰,嘴角扬起很浅淡的弧度,窗外的阳光照进来,将这一切照得无比温柔治愈。
可不管照片海报上的陈嘉煦如何,在周向西眼里,其实都很遥远、很不真实。
所有人都见过各种各样的陈嘉煦,可他们没见过从小到大的陈嘉煦,没有见过爱笑的陈嘉煦,没有见过爱撒娇的陈嘉煦,没有见过穿着校服的陈嘉煦,没有见过窝在他怀里时像猫一样的陈嘉煦。
他们当然也不会见过流泪的陈嘉煦,不会见过失控崩溃的陈嘉煦。
导演和拍摄者把陈嘉煦叫做“缪斯”,把他奉为“神明”,却不知道,那样的陈嘉煦都是假的,只有他曾拥有过最真实的陈嘉煦。
那不是五年前的事情了,那要比五年前早很多很多。
大概是在二十年前。
当时周家还不住在现在的别墅花园,当时周家还住在97号胡同。
胡同里有一棵肆意生长的梧桐树,夏天枝繁叶茂,秋天黄叶漫天,那棵梧桐树上总坐着个小小的身影。
二十年前的那个夏天,有三个小孩跑到梧桐树下面。
年纪排第二的那个小孩手里拿着一封信,对着树上的那个小身影笑着喊道:“小煦,老三给你写了封信,你要不要听一听?”
“把信还给我!”
那个“老三”着急要抢信,但是他个子还没长高,抢不过老二,气得脸红,直喊道:“大哥!你都不管管!”
“老大”似乎从来都拿“老二”没有办法。
树上那个小小的身影没有回答,树下的那个小孩已经率先打开信封高声读了起来:
“亲爱的陈嘉煦:
今天是你来到我们家的第三十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