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罗大陆5重生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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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夏初的番外——Shiloh Gra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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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都没有的小习惯。

作为一个半路出家的异国人,由于语言基础比同龄人差,夏初不得不在学习上付出百倍的努力。在同学们的眼中,她就是一个安静的书呆子,因为在美国,有哪个孩子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一边走一边看书呢?

她边走边学,脚步很慢,一是因为分心使她的动作不自觉地放缓,二是她习惯了放慢脚步,只为了能看上Christian一眼,哪怕他只是从她身边很快地经过。

今天的校车过了很久都没有来,夏初一直在背书,但她注意到Christian今天迟迟没有出现,或许他又做什么“冒险”的事去了。可是不一会儿她就听到了什么异样的声音,她听到背后传来几声猫叫声。

她回头,看见Christian正坐在一棵葱郁的老树下,在逗一只流浪猫。

他的单车随意地躺倒在旁边的地上,而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盘腿坐在那里,手里拎着一只银色的铃铛,正在乐此不疲地逗弄一只始终乖乖坐在他跟前的漂亮的白猫。

拥有蓝色眼瞳的白猫完全被他手里的东西吸引,伸出的白色前爪对着头顶上的铃铛抓抓挠挠,左右拨弄。铃铛响得“叮叮当当”,可总是上上下下的不让它抓到。它便直直地盯着这东西瞧,一只白爪抢得更起劲了。

从那以后,夏初经常能看到Christian在各个角落里和猫咪玩乐,有时候是树下,有时候是路边,他总是会从口袋里掏出面包之类的东西,喂饱它。可能是熟络了,白猫还带了自己的朋友来跟Christian认识,渐渐的,他身边聚集的猫从一只变成了两三只。

有的喜欢跳上他的肩头伏着,有的喜欢在他怀里不断扑腾。他两只手架住它前肢的臂膀,没想到这小东西的脾气倒不小,浑身毛发尽张,此牙咧嘴地叫了几声,猫爪不客气地朝他脸上挠了过去。

猫儿趁机在他怀中大肆进攻,一阵抓挠扑腾之后机灵地跳开,转眼便消失在了草丛之中。

少年有些吃痛,不过却没有生气,只是抓抓他好看的金棕色头发,然后慢悠悠地起身。

在Christian扶起他的单车之前,夏初迅速跳上及时赶来的校车,才没有被人发现自己在偷看。

第二天放学的Christian,一侧的脸颊上果然留下了两道鲜明的抓痕。蓝紫霞红的夕阳烧染了半边的天际,车头上绑着一支美丽花朵,他带着脸颊上的两道细痂,骑着单车,迎着荡漾的拂面微风,刷地闪过夏初的身边。

喜欢猫的男孩子,内心一定很温柔。

她想。

夏初从来都不敢主动跟Christian说话,但生活总是让人猜想不到。在一个周六的早晨,她穿着拖鞋,披头散发睡眼惺忪地从楼梯上下来的时候,竟然看见Christian正站在她家的客厅里。

他妈妈让他给Grande家送一些她昨晚多做的蓝莓芝士派。

Katherine刚刚笑着接过蓝莓芝士派转身去了厨房,他昂头看着呆站在楼梯上的夏初,漾开世界上最好看的笑脸:“Hi!”

可是刚打完招呼他就迷惑了神情,因为夏初像个小兔子一样眨眼间就逃回了楼上,仿佛看见了一个怪物。

Ernest非常嫉妒Christian,不是因为别的任何东西,只是因为他知道夏初喜欢Christian。但小小年纪的Ernest同时也非常崇拜Christian,因为他真的非常的优秀和厉害。尽管Ernest有时会倔强地不屑去跟Christian讲话,但是他更多时候还是会像夏初一样,躲在什么角落里傻傻地偷偷观望他。

只不过他比夏初更鬼鬼祟祟。

嫉妒和崇拜同时存在,真是矛盾而又奇怪的感觉。

而夏初已经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最开始是为了练习写作,纠正语法,后来也是为了在文字中吐露对Christian的美好感觉。她不是每天都写,但总是会写下自己的心情和思考的想法。

Katherine是个喜爱鲜花的花卉高手,所以他们的房子前有一片漂亮的鲜花,全部是Katherine亲手培育的。她和她的花圃也是夏初日记中的常客。

每个周末早晨,当Katherine拿着小铲子为每盆花卉添土施肥的时候,Tomato总是会像个调皮活泼的孩子一样,不停地围着花圃奔跑。

它日渐长大,全身毫无瑕疵的白色毛发美得像座高贵的雪山。它一会儿奔跑冲向远处的树林,转眼又奔跑冲回了他们的房子,一刻也不消停。

它越来越大只,已经不能再睡在夏初的卧室里了,于是Edward和夏初一起帮它建了属于它自己的“房子”,就在花圃附近。

到了花卉盛开的最好时节,Katherine会让夏初给附近的邻居都送上一盆鲜花。夏初抱着各种各样的鲜花,挨家挨户地敲门,将养母美好的分享品德送给每一户邻居。敲开Christian家门的时候,Murdox太太总是会惊喜而又感恩地接过,并亲吻夏初的面颊表示感谢。而敲开Ernest家门的时候,Lindsay太太总是会冷冷地接过,然后冷冷地关上门。

后来的某一次,夏初在她家旁边的垃圾箱里发现了养母精心培育并照顾的鲜花。

夏初不会告诉养母Lindsay太太每次都会把鲜花扔掉的事,而是选择伸手进垃圾箱里把它拿出来,但是她又不能把它拿回家,所以她选择偷偷拿了小铁锹出来,把被丢弃的鲜花在某一处栽下来。

而这件事,她一直做到了十五岁都没有人知道。

Edward常常会和夏初坐在他亲手栽种的那棵梧桐树下,望着逐渐落下的夕阳谈话。他们既是一对温馨的父女,又是一对知心的朋友。

夏初会就自身还懵懂无知的暗恋产生的疑惑而向Edward提出问题,她渴望得到解答。渐渐的,他们谈论起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友情,包括爱情,即使夏初当时只有十一岁。

“永远保持独立人格,保持清醒,才不至于在爱情中迷失自我。这样你才能以真正公平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爱慕的男孩儿,是否值得被爱。只有这样,当你发现对方不过虚有其表时,你才能拥有转身就走的决心和毅力。”

“他不是虚有其表。”夏初本能地反驳,却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这个事实。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Edward笑着反问,“你能肯定自己一定了解他吗?”

夏初沉默了。

“况且,说不定你现在喜欢的人不是虚有其表,但你以后喜欢的人是虚有其表呢?”他调侃道。

夏初几分惊诧:“喜欢上一个人还会变心的吗?”

难道一个人会在另一个人的心里突然消失吗?难道一个人在喜欢某一个人之后还会忘记这个人喜欢上别人吗?这怎么可能呢?

“当然!”他煞有其事地看着女儿,“没有谁一辈子只喜欢过一个人,至少我身边没有那样的人。在你生命中出现的某些人,可能你喜欢着喜欢着,突然就不喜欢了。”

夏初迷惑地看着他,无法理解。

“你爱一个人,但是当他触碰到你的底线,你也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他。你爱一个人,你愿意为他倾其所有,但是不包括放弃自己。”

“无论在哪一方面,都要学会自省,今天犯的错误,我们可以原谅自己,因为明天我们永不再犯。当你发现一个人不值得你爱了,那便永不再爱他。”

方方面面,每一天发生的各种小事,他们无所不谈。Edward就像一名人生导师一样,指引着夏初成长。而夏初,则永远深深铭记他的每一次教诲。

“……衡量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什么?”他问。

“是好与坏。”夏初回答。

“是品格与思想。”他告诉她。

“如果一个人没有宝贵的品格和思想,那么即使这个人拥有再美丽的外表,也不过像始终会塌陷的沙雕一样空洞,虚有其表。因为人的皮囊总会腐朽溃烂,而品格和思想将永存人间。”

“一个常做好事的好人,但只要他做了一件坏事,大家都不会再觉得他是好人;一个做尽坏事的坏人,可有一天他突然做了一件好事,人们便会突然觉得他没那么坏。这就是人们奇怪的眼光和心理。”

“……要做强壮的大树,不要成为不堪一击的花朵;要做坚韧的磐石,不要成为风一吹就会散的懦弱的沙子。要做像彩虹一样的人,善良,勇敢,独立,纯洁,没有什么比这些东西更宝贵。”

一个女孩儿,她的眼界越高思想越超脱,她才能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她的眼中才能见识到别人无法见识到的愈发迷人的风景,而不是被眼前肤浅的东西所迷惑。

“等你以后到了要结婚的年纪,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一定要和能真正尊重并理解你的人结婚。”

“我会找到那样的人吗?”

“找不到,又有什么关系呢?”

Edward在一点一滴中的引导教育中形成夏初美好独立的人格,教会她人生需要执着,却也要懂得洒脱,教会她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舒服的微风中,夏初漂亮的眼睛望着父亲甜甜地笑了,Edward摸了摸她的头,父女二人映照在蓝紫霞红的美丽夕阳下,影子在昏黄的色调中被拉得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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